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25-06-12 瀏覽次數:130次
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中國正在加快構建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溫室氣體排放控制體系。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作為推動減排、優化資源配置和引導綠色投資的重要制度安排,正成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金融體系中的關鍵支柱。
本文系統梳理了中國碳市場的運行邏輯、發展歷程、制度架構與未來趨勢,旨在為相關行業主體提供理論參考與政策認知支持。
碳市場基本原理:總量控制與市場交易機制結合
碳排放權交易的概念源于1968年美國經濟學家戴爾斯提出的“排放權交易”。1997年,全球100多個國家簽訂《京都議定書》,將市場機制作為解決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從而形成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簡稱碳交易。
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場機制,是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落實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的核心工具之一。其基本內涵是碳排放總量控制下的交易,鼓勵減排成本低的企業超額減排,將其所獲得的剩余配額通過交易的方式出售給減排成本較高的企業,其交易標的為二氧化碳當量(tCO2e),交易市場稱為碳市場。
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是一種具有強政策屬性的環境治理行為,其目標設定和實施機制與傳統污染物控制(如總量減排、排污許可)類似,均依賴政府設定控制指標并進行監督執行。但不同的是,碳市場通過引入市場機制,打破了傳統“單一行政命令式減排”的局限,建立了以排放權交易為核心的價格發現機制,從而有效激發企業減排的自主性與積極性,推動資源、資本、技術向低碳方向流動,實現更高效的環境治理。
在減排目標實現路徑方面,行政手段與市場機制形成鮮明對比。傳統行政手段主要依賴政府向企業下達減排任務,企業需依靠自身投入完成減排,過程剛性、缺乏靈活性,減排成本完全由企業承擔,且即使實現超額減排也不獲得正向激勵。而市場機制則建立了碳排放權交易平臺,允許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完成履約:減排成本低的企業可出售多余配額獲取收益,減排成本高的企業則可通過購買配額履約,從而形成“誰減碳、誰受益”的激勵機制,提升整體減排效率。
碳市場的核心在于將碳排放權資產化,通過碳配額交易實現環境外部性向企業內部經濟行為的嵌入,形成以碳排放為基礎的金融資產和資源配置邏輯。這一機制不僅使碳排放權具備了價格屬性和流動性特征,還為綠色金融工具的創新奠定基礎,有效推動構建碳金融市場。碳市場通過“總量控制+配額交易”的制度設計,兼顧了環境目標實現與經濟效率提升,成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制度保障和資本支持工具。
自2011年國家發改委批復設立七個碳交易試點省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深圳),隨后福建作為第八個補充試點加入,標志著我國地方碳市場建設正式啟動。在2013年—2016年間,各試點陸續建成交易平臺,開展配額分配、碳交易和履約實踐,主要聚焦以下幾個方面的制度創新:
配額分配機制:探索歷史排放法、基準線法、拍賣機制等多元方式;
MRV體系建設:建立了符合本地行業特征的監測、報告與核查制度;
交易規則制定:包括交易限價、市場監管、履約流程等;
行業覆蓋范圍:涵蓋電力、鋼鐵、水泥、石化、建材、交通運輸、服務業等多個高耗能行業;
市場運行機制:形成包括配額現貨交易、CCER抵銷、線上競價等交易形式。
這些地方碳市場為國家構建統一碳市場提供了大量實踐基礎和數據積累,也幫助政策制定者識別了制度瓶頸和優化路徑。
在總結地方試點經驗基礎上,2021年7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啟動,發電行業作為首個納入全國市場的行業率先參與履約。全國碳市場采用“統一制度設計+分工運行機制”,由生態環境部負責監管體系建設,武漢承擔注冊登記系統運行,上海負責交易平臺運維。
目前全國碳市場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 2257家,年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約 51 億噸,占全國二氧化碳排放的 40% 以上,成為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市場。2025年3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工作方案》的通知,將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未來航空、造紙、石化、化工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配額體量將會越來越大。
全國碳市場的制度體系逐步健全,相關政策均已出臺。
中國碳市場建設遵循“法律—政策—技術”三位一體的治理邏輯,涵蓋制度設計、交易平臺建設、數據監管與履約核算等多個環節,構建起較為完整的市場運作體系。
MRV體系(監測、報告、核查)構成了碳市場運行的技術基礎,是確保碳排放數據真實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核心機制。MRV不僅關系到配額分配的科學性,也決定了市場交易標的的信用等級。在具體實踐中,企業需按年度制定碳排放監測計劃,并依據統一核算指南開展排放數據的收集和計算。隨后企業需提交標準化的排放報告,接受經國家備案的第三方核查機構進行技術核查。這一系列流程保證了不同企業之間數據的可比較性和可審計性,為配額管理、市場交易及履約審查提供了堅實的數據基礎。
碳配額的分配機制是碳市場制度設計中的關鍵一環,直接影響減排目標的公平性、經濟性和可執行性。配額計算方法以歷史排放法和基準線法為主。歷史排放法依據企業近年實際排放平均值核算配額,操作簡單、數據獲取便利,但容易造成高排放企業獲益較多的問題。相比之下,基準線法則參考行業先進排放強度作為基準,激勵效應更強,有利于推動產業升級與節能技術改造,但對數據體系與行業分類標準要求較高。未來,隨著市場機制的成熟和碳價格信號的重要性增強,我國預計將逐步提高有償配額拍賣比例,引導企業關注碳成本管理,推動形成“排碳有成本、減碳有回報”的市場機制。
交易平臺與支撐系統的構建為碳市場的運行提供了基礎設施保障。目前,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由中武漢負責注冊登記系統管理,上海提供統一交易服務。這兩個平臺分別承擔碳資產確權、賬戶管理、交易撮合與結算功能。登記系統確保配額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交易系統則保障市場流動性與透明度。通過技術系統的標準化、平臺接口的統一化,國家有效實現了對碳排放配額生命周期全過程的監管。
隨著制度持續完善、技術能力不斷提升和企業碳資產管理意識增強,碳市場的市場功能和政策功能將更加充分地發揮,在引導經濟結構綠色轉型和實現國家“雙碳”戰略目標中發揮核心支撐作用。
發展展望:制度深化與國際協同并舉
未來,中國碳市場將在制度深化與國際協同兩個維度持續推進。制度層面,將逐步擴大覆蓋行業范圍,完善碳配額的有償分配機制,增強碳價信號的引導作用;完善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機制,提升項目質量和審定標準,拓展多元化減排供給。在國際合作方面,中國將積極推動碳市場與全球機制的互認互通,探索與歐盟等主要碳市場的規則對接與邊境碳調整協同路徑。隨著碳金融工具的發展與數據基礎設施的完善,中國碳市場將在服務“雙碳”目標、引導綠色投資、參與全球氣候治理中發揮更為關鍵的作用。